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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举全市之力加强酒类流通监管
2008-12-10 09:50  文章来源:石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石首酒业发展,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酒业发展的意见》,石首举全市之力切实加强了酒类流通监管。
一、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政策措施,明确酒类监管责任
为了切实抓好石首酒类流通监管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石首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商务局为全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并相继出台了《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告》、《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石首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酒类监管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要想认真实施酒类流通监管,必须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让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了解酒类流通监管的精神实质,因此,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自《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我们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法律法规,一是利用石首电视台图文频道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滚动宣传;二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广兴购物广场开展图片展览、印发宣传单1000余份,告知市民怎样识别真假酒以及假酒对人体的危害;三是出动宣传车10多台次沿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对酒类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巡回宣传;四是印发《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告》1500余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张贴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增强自觉遵守《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识。
三、全面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是酒类管理工作的基础,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市商务局根据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抽调11名酒类行政执法人员,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在各乡镇办区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对全市所有街道、集镇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从10月27日开始历时20多天,共送达办证通知947份,其中城区488份、新厂54份、大垸54份、横市48份、开发区12份、桃花52份、调关44份、小河34份、东升43份、南口12份、高基庙19份、久合垸18份、高陵48份、团山21份;目前收到通知的酒类经营者正在办理登记手续或业务咨询之中。
四、稳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酒类流通随附单是酒类商品的“身份证”和酒类商品流通的“通行证”,是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石首在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同时,认真扎实抓好随附单的发放,现已对经销枝江、稻花香等知名品牌酒的批发经营企业发放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并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采购方填制,实行单随货走。
五、加大酒类市场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
今年来,市商务局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大了酒类市场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元月开始,就分期分批与五粮液、茅台、白云边等国内名酒厂家打假办及国际洋酒协会亚洲分会广州办事处 联合,对全市酒类市场进行了四次专项打假行动,查获假冒名酒、洋酒20多瓶,违法经营涉案金额达2万多元,并一件一件进行了查处。同时,对散装酒经营、酒类商品储运中的卫生和防火安全等进行规范和监督。
六、倡导诚信兴业,搞好服务工作
今年来,商务局利用酒类流通管理这个契机,大力倡导诚信兴业,规范守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明码标价等好的风气,要求他们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标识。同时,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把规范、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为酒类经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组织酒类经营企业加强酒类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二是积极组织我市唯一具有酒类生产许可证的含芳酒业参加各类博览会,帮助他们拓展省内外市场;并引导他们参照国家标准,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三是为我市主要品牌酒类批发企业(如白云边、枝江、黄山头、监利粮酒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建立联动协作,为他们的经营保驾护航,促进石首酒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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