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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商务局关于下发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制度的通知
2008-07-18 11:22  文章来源:石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市商务行政监察大队、局属各股室:
为推进我局效能建设,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我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制度。
请认真遵照执行。(制度附后)
特此通知


二00八七月十七日




石首市商务局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制度(试行)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监督对象
各股室及商务监察大队
二、评议监督内容
(一)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三)凡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形式是否灵活多样。
(四)各股室、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
(五)政务公开的其他内容和要求。
三、评议监督的形式:内部评议监督与社会评议监督相结合,召开本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通过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监督,自觉接受社会、人大、政协和纪检机关的评议监督。
四、根据民主测评和监督检查结果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好的股室、队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和举报并经核实违反制度规定的,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测评时间与各股室、队工作责任状时间同步。
五、设立评议监督电话、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评议监督电话:7270573 7270670
意见箱设在市商务局办公楼内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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