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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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7 15:33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农村流通,解决一些地区因缺乏市场信息而出现“卖难”问题,帮助农民增收,根据一些省(区、市)的建议和农民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第二届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定于9月20日至10月31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接工作的领导,第二届秋季对接会领导机构延续前几次对接会做法,仍由廖晓淇副部长任组长,信息化司、办公厅、市场建设司、市场运行司、财务司有关领导以及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办公室,由信息化司王新培司长任办公室主任、聂林海副巡视员为副主任,信息化司、新农村商网相关同志参加业务工作,负责秋季对接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借鉴以往对接会工作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加强领导,成立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市、县商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动员更多的农民和涉农企业参加对接会;积极与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切实把第二届秋季对接会的工作落到实处。各省(区、市)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名单于9月15日前报信息化司。
二、做好信息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一)可选择本省(区、市)产量大、可能滞销,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乡,重点开展求售信息的收集工作。求售信息收集、审核上传工作应尽快开始,对接会从9月12日开始接受信息传送,对接会开幕后,应继续做好信息的收集上传工作。
(二)组织好本省(区、市)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收购信息的采集工作。各省(区、市)商务部门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各地的收购信息,尽可能动员更多涉农企业参加对接会。
求售、求购信息仍采用传真或网上报送等方式上传新农村商网。
三、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新农村商网对接小组将及时向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成交情况,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组织县(市)商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要认真、实事求是,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
信息化司联系人:王中辉 王明明
电话:010-65197902,65197474 传真:010-65197494
邮箱:wangzhonghui@mofcom.gov.cn
新农村商网联系人:姚骏 李淮滨
电话:010-51651300,65599343 传真:010-65256615
邮箱:yaojun@ncmail.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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