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湖北石首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民族贸易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007-09-11 10:13  文章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重庆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民族贸易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健全商务主管部门民族贸易管理队伍,我司拟组织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民族贸易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国民族贸易发展现状、特点及趋势、存在问题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商务部起草的《关于加快民族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民族贸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培训对象

  民族贸易地区省、地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9月11日报到,12日-14日培训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温泉花园国际大酒店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316号 电话0871-4334666)

  四、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下属地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9月5日前将本省
参训人员名单传真到我司和云南省商务厅。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商业改革司规划与政策处

  联系人: 袁雪 王鹏飞 张祥 传真:010-65124551
  电 话: 010-65124551 85226410 85226550

  (二)云南省商务厅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 侯云平 袁林
  电 话: 0871-6113816 3135027 传真: 3148600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湖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盛 晖 电话:027-85772366 Email:xxzx@dofcom.gov.cn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zhengtt@ec.com.cn